期货直播间-金融直播室24小时在线实时直播喊单

微信
手机版
');

已交社保10年,断交社保14年了,现在是继续交还是不交?

2021-12-28 13:39 作者:天笑讲职场 围观:

要让我说,还是交了比较合算,交了以后你就有24年工龄了,再也不给他们交了,净等退休了。你哪是原来欠交的,基数还低,往后越来越高,你更不愿意交了。人总的有个依靠吧?年龄一天天老了,没有个收入哪能行呢!

其他网友观点

已交社保10年,断交14年了,现在是继续交还是不交?既然都已经交了10年了,为什么不继续交呢?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能办理退休。这里所说的缴费年限是指累计缴费年限,你的法定的退休年龄是50岁,主要是有单位缴费年限10年,所以你在50岁办理退休这是完全可行的。

既然你在50岁办理退休没有问题,现在最关键的就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过你所在的单位从1994年就开始为你缴纳了养老保险,到2003年缴纳了10年,断缴了14年,这就是24年,现在你才40岁,也就是16岁就开始参加工作,虽然16岁参加工作的人不多,但也在情理之中。

按照社保局工作人员给你的解释,你可以补缴断缴的14年,这个解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你在2003年以后,就是属于灵活就业人员,2003年之前是属于在岗女职工,正因为有了2003年之前的10年缴费,你才符合50岁办理退休的条件,但对于断缴的14年补缴不补缴,社保局的这个解释是有一定依据的。这个依据就是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即《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这个通知精神,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结合你这个案例来分析,你断缴了14年,即使不是工作人员解释的补缴,按照116号文件的的规定,也是滚动分配记账,你在社保局办理了继续缴费或是恢复缴费的手续以后,你现在缴纳的费用,都要先补缴以前欠缴的费用,哪怕只补缴了一年或是两年,现在缴纳的费用也不能属于现在缴纳的费用,而是补缴以前欠缴的费用。

当然作为下岗人员,自己缴费肯定就是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断缴期间的费用本身就是灵活就业人员断缴的费用,所以不存在无法转入灵活就业人员的问题。由于原来你是单位缴费以后就开始断缴,这涉及到一个由单位缴费变更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问题,由于没有及时去办理变更,现在要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也需要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估计工作人员所指的无法转个人就是指的这个意思。但是你可以凭过去买断的下岗的相关文件,比如离职证明等,只有具有14年之前的离职证明或是买断工龄的相关文件,都是可以办理变更的。

根据现在面临的情况,我建议你先按照社保局工作人员的要求,补缴一部分缴费年限,比如先补缴5年,不一定非要补缴14年,这样也就是5万元左右的费用,然后有钱时可以继续补缴,没有钱可以不再补缴,这样可以保证你在50岁办理退休。但只有15年的缴费年限,而且2003年的缴费标准是非常低的,估计即使10年后办理退休,养老金也就是1000元左右,如果能够通过亲戚朋友借点钱,14年全部补缴,然后从现在起逐年缴费到50岁,那么今后你的缴费年限至少有34年左右,养老金至少也会接近3000元,这样才能达到真正养老的目的。如果现在放弃了真的是非常可惜,而且到了50岁办理退费,个人账户也没有几个钱,老年生活可能是非常不幸的。

综上所述,根据我了解的相关政策规定,你们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就是根据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精神给你作出的解释,但并不是一定要全部补缴,可以和社保部门进行沟通,或是通过对4050社保补贴政策、国有企业单双解人员社保减免政策等,争取得到社保部门的支持,既补缴了以前的养老保险费用,同时也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

其他网友观点

对于这种情况,实际上还是比较尴尬的。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断交社保14年,可能需要补缴费用,而按照最低15年社保缴纳的规定,即使已经交社保10年,仍然有一定的时间没有完成时间上的达标,是无法顺利实现退休的;另一方面则是如果选择不交,就只能够拿回社保个人账户那一份费用,而这对于普通缴费者来说,往往是不划算的,但无奈补缴费用较多,补缴年限不短,缴费者更需要关注到自己的真实承受能力,进行选择,如果有能力的话,还是建议进行补缴,毕竟退休后的身体状态以及生活开支不少,退休金也是非常重要的生活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