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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为什么感觉那么多以前的千万亿万富翁破产后不能东山再起,他们曾经的创业经验呢?

2022-01-01 13:26 作者:厚金说 围观:

因为业务圈子的原因,认识不少不大不小的老板!认真的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讲三个真实的故事吧,当然我需要换个名字!

一、王总

张总起家是在北京做广告生意和房地产生意的。

大概是这么发家的。

首先做的事广告代理,靠着出色的人脉和营销能力卖广告位,赚到了第一小桶金。

后来开了个地产销售公司。

就是帮开发商卖房子。

其实两种都是中介模式,赚了大钱!

口头禅“我们不能努着干,我们得干领导想睡觉的时候,给他递枕头的事”!

明白了吧,这就是他做生意的思路和模式!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处于这么一个状态,到处找项目,到处和人聊!

项目天天聊,但是他不投大钱,还是中介的那一套,到处拼缝。

但是最近的这七八年的时间,基本上所有的项目都没什么起色!

P2P、3D打印、股权众筹、出境投资,各种项目他都研究过,也跟我聊过很多

当然他也没赔钱,请客吃饭喝茶送礼这些钱在他那已经不是什么事了。

但是项目没一个能行的!

我总结的原因最后说!

二、李哥

李哥是山西煤老板。

靠着洗煤生意(后来承包矿)发了大财,最早一批的煤老板。

据说最开始最差的时候把全家都赌进去了,就在扛不住了的时候,煤价大涨,一战成名!

李哥跟上一位王总不一样,王总一直在北京混,知道风大浪大太阳大。

所以,一直是轻资产,串生意的路子,赔不了大钱!

李哥就是那种,一战成名之后,觉得自己非常厉害。

后来接连投资了房地产项目、投资了私募基金等等项目。

都不太行,身价缩水了一大半!

但还是不服气,连续加入了多个圈子。

经常跑北京,各种项目推介会,各种所谓的高端的圈子。

最近两年没怎么来了,可能是服了吧

三、于总

于总是那种万里挑一的民企老板了

早年带着200块钱闯北京,混施工队,跑材料。

后来自己个体户卖建材。

再后来接防水工程。

慢慢开始越做越大,一直到最后参与了北京三号航站楼的建设!

于总非常传奇!

早年的时候,赚了点小钱,就赌博(南方老板没几个不赌的)。输了一半身家之后,金盆洗手,专心做生意!

在起步阶段的时候,他赚的钱自己都没留着,全都维护关系用掉了,你懂的!

他非常勤奋,年轻的时候没怎么读过书。

后来生意干大了,反而看书越来越多,每天坐在茶楼,跟各种人聊天获得信息。

每天都在思考各种问题,不仅仅是生意,也包括哲学和子女教育等等!

现在身价几十亿了,他现在已经到了不用出去找生意,生意自然回来找他的时候了。

三个故事讲完了!

三个老板没有破产的,第三个老板是成功案例,前两个都是保住了大部分身价和优越的生活的,但是东山再起不了了!

我想说的是以下几点:

一、支撑赚钱的,主要不是能力!

时势造英雄,当时的时局、运气,个人的赌性(你也可以说是魄力),所获得的信息等等。综合造就了最开始的成功!

后来不行了之后,这种经验换一个时空就不会再成立了!

你让马云现在出来再做一个阿里巴巴,他也不会成功了,因为时代不同了!

当然,人家会留下眼光、格局等等很优秀的东西,但是这些东西远远不足以支撑东山再起!

二、生意模式不同了

对比前两个老板和第三个老板,你会发现:他们的内核不太一样!

如果你没对比出来也很正常,因为一个问答远远不足以说清楚他们之前的核心区别!

但是这种核心区别确实存在,而这也是我最想说的问题!

商业附加值!!!

在资源匮乏的时候,玩矿就能发大财!

在信息匮乏的时候,串生意就能发大财!

在当年,这些都是那两个老板的商业附加值!

而现在,这些都是网上搜索,电话找人聊两句就全明白了的事情!

没有什么附加值了!

而真正存在附加值的,是手艺、是技术、是整合资源、是拥有核心资源!

简单来说,你买了一箱可口可乐,站在大街边上卖,你没任何附加值!

你批发了一堆衣服,开了个小店去买,在现今网购发达的情况下,你也没什么附加值!

所以这些生意,都不在是好生意!

所以,以前的经验毫无用处!

至于怎么产生商业附加值,这是每一个个人,每一个商业体都需要持续思考的问题!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我是韭菜君,如果您喜欢,请点赞、关注!

其他网友观点

提这个问题的人,是不是对法律意义上的破产有什么误解?法律意义上的破产,对于一个人的东山再起的机会已经很有限了,而且他们的创业经验也基本不能直接变现的。

《破产法》目前还不完善

我们知道,《破产法》作为破产体系的基础,没能完全成型。也有专家称“只有半部破产法”——只有企业破产,没有个人破产。

今年,台州两级法院在提炼总结多年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全国首个专门针对个人债务清理的工作规程—— 《执行程序转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审理规程(暂行)》, 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破产有两种情况: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所以,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而

老百姓有时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经营也叫作“破产”,但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破产”,这和题主所说的情况并不相同。

法律意义上的破产东山再起有多难?

法律意义上的破产,如果还想东山再起,其难度是很大的。

首先,如果曾经是失信被执行人,那么,就会被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

其次,对于破产的人其信用额度在征信系统里已经归零,而在亲朋范畴内也是早已无钱可借,那么,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东山再起?

至于一些连续创业者,大多是欠了投资人、主要是风险投资的债务,只有这种情况,才可能连续创业,但说句不好听的,不过是靠这次创业还上次创业欠下的债而已。

创业经验大多不可复制

题主认为,这些破产的千万亿万富翁有着创业经验,其实,大多能通过创业而成为千万亿万富翁、之后又走到破产境地的人,其创业经验大多没有什么价值,更不可复制。

这些人其创业期不过是赶上了经济上升期,又恰好选对了一个暴利行业,比如,房地产暴利时期进入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简单粗暴就很快能赚到千万亿万,但是,正是因为其创业经验没有价值没有可复制性,由于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所以,才会被市场所淘汰最终导致破产。

所以,创业道路千万条,创新第一条,躺在成功经验上,肯定会破产而且没有机会东山再起。

其他网友观点

我这次算是第三次翻身了。以惨痛经验告诉大家。翻身的难度远比赚一亿难多了,光是家人,平时身边最亲近的人的可恶嘴脸足矣彻底击垮内心。逆商才是衡量一个人本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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