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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如何填写最划算?

2021-12-28 13:02 作者:暖心财经说 围观:

怎么填报个税分配比例,最好的办法是算总账,算大账,别看小钱看大钱。比如一家夫妻好说了,谁赚的多,就给谁100%的比例分配。如果兄弟姐妹多,涉及到父母赡养比例的,也要尽量给赚的多的比例,比如一个人赚六万,其他人赚六千,那么尽量多给,而不要平均,因为六万与六千的上税额,截然不同。占到大比例的,可以出钱补偿比例小的那部分,其实也没几个钱。

其实,这个个税的背后,很多人都没仔细琢磨,都在开心的算着个人的减免,好像占了不少便宜,舆论也都是在报道有哪些减免,实际,有很多增加的内容,别的不用说,等到一年后,同比个税数据,你就会惊人的发现大幅增长,这才是个税的真相。

这次个税,谁都不要想偷税漏税,因为是不可能的,只有想不想办你,而不会说你能偷税漏税成功,因为整个申报系统都是互相关联的,互成因果的,包括现金走账,同样都有迹可循,都能推理出个税问题,别想偷税漏税。

未来可以研究规避个税,现在减免是小意思,比如,公益慈善捐助的减免,国债购买等减免,才是真正需要我们研究的,未来避税师也将会是一个重要职业。看过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吗?你就懂了。

其他网友观点

个人所得税如何填写最划算?其实答案只能是如实填写,否则就会涉及偷漏税的问题。我们唯一所能操作的空间只能是吃透国家的税收政策——也就是说国家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只要是我们符合的一定要充分享受到,但绝不能靠弄虚作假去逃避纳税义务。从2019年1月1日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就已开始正式施行,现在大家都可以在手机上下一个个税APP,在里面填写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事项。那么具体都有哪些事项可以进行抵扣呢?我们究竟可以通过哪些合法的途径将我们的税负降到最低呢?

首先相比原来的老税制:新的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升到了5000元,也就是说月薪在5000元以下的人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月薪超过5000元的部分实行的是累进税率——按收入高低分为7级税率:超过5000元而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实行3%的税率,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3万元就需要缴纳900元的个税;超过36000元而不超过144000的部分实行10%的税率,然后扣除2520元的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140000元就需要缴纳11480元的个税;超过144000元而不超过300000元的部分实行20%的税率,然后扣除16920元的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200000元就需要缴纳23080元的个税;超过300000元而不超过420000元的部分实行25%的税率,然后扣除31920元的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400000元就需要缴纳68080元的个税;超过420000元而不超过660000元的部分实行30%的税率,然后扣除52920元的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600000元就需要缴纳127080元的个税;超过660000元而不超过960000元的部分实行35%的税率,然后扣除85920元的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900000元就需要缴纳229080元的个税;超过960000元的部分实行45%的税率,然后扣除181920元的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1000000元就需要缴纳268080元的个税。

现在我们假设您的月薪为1万元,如果在老税制下就超过3500元的起征点6500元,而当时10000元所使用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10,也就是说需要缴纳6500*10%-210=440元个税。而在目前的新税制下的起征点是5000元,也就是说10000元的工资只超过起征点5000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这样一来需要缴纳的个税金额为5000*3%-0=150元,比原来少交290元。除了税率的变更之外本次税制改革的另一大特色就是: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租金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六大可以税前抵扣的专项附加项目。之所以增加这六项扣除项目的目的在于实现税负公平——个税征收的目的之一就是调节社会公平,避免造成贫富差距过大的现象。那么现在假设如果两个人的月薪都是6000元,然而其中一人是单身汉,一个是上有老下有小,请问这两人的生活压力是一样大的吗?既然生活水平不一样,那么承担一样的税负公平吗?正是考虑到这样的因素,所以有必要允许纳税人在税前对赡养老人、教育子女、住房贷款等费用予以抵扣。需要注意的是:六大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之中的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两项只能享受其一,也就是说享受了房贷抵扣就不能享受租金抵扣,享受了租金抵扣就不能享受房贷抵扣。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一部分人一方面在交着房贷,但另一面却在租房住,对这种情况只能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项进行抵扣,这就意味着对另一抵扣项目的放弃。问题在于:不同的家庭用于赡养老人、教育子女、还房贷等项目的费用各不相同,那么在填报个税时具体如何抵扣呢?

根据目前的新税法对子女教育费用的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所谓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技工教育、大学及以上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同样参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在具体扣除时可以选择全部在父亲一方扣除或母亲一方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亲和母亲各分摊50%的扣除比例。这样说比较笼络,那我们就举个例子:如果一对夫妻生育有两个孩子,那么按规定就享有每月2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扣除。如果孩子的父亲月薪为10000元,而孩子的母亲只有3000元,那么就可以选择将孩子的教育费用全部从父亲的工资收入中予以抵扣,这样可以实现减轻家庭税负的目的,因为母亲反正不到起征点。如果夫妻俩的月薪都是6000元,那就由夫妻俩各自分摊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扣除,这样就都不需要交税了。当然也有可能一开始夫妻俩一方工资高、另一方低,于是选择由工资高的一方抵扣孩子的教育费用,后来工资低的那位收入提升了,于是两夫妻一合计决定变更原来的子女教育费用扣除方式,那么这样可不可以呢?答案是如果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之内是不可以的,这也就是说在下一年度就可以变更了。

新税法关于继续教育支出的规定是: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国家对于成年人参与专业技能培训以自我提升是持鼓励态度的,所以在接受完学校教育后如果再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的费用也是可以予以抵扣的。不过继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一个显著的不同点:接受学校教育的多是无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而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就相对复杂了——有的人是自己打工挣钱支付继续教育费用,有的人是父母拿钱支付继续教育费用,那么国家税法也考虑到了这方面的情况,所以继续教育的费用支出既可以由纳税人本人予以抵扣,也可以由其父母予以抵扣。当然在具体抵扣的过程中如果纳税人本人或其父母一方达到起征点而另一方没有,那自然就由达到起征点的一方予以抵扣,因为未达起征点的一方本来就不交税,只有由达到起征点的一方抵扣才能起到少交税的作用。

人活在世上没谁敢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生病。尽管近些年来国家在医疗保障领域一直在不断完善,但客观上我国公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并未完全彻底扭转。那么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收入超过了起征点,本来是应该交税的,可他生了一场大病,结果弄得自己家庭生活已比较困难,这时再向其征税就未免太不近人情了。对此新税法的规定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里需要注意几点:首先可以抵扣的必须是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其次80000元是最高限额,不是说可以直接抵扣80000元,否则如果工资还不到80000元就没得抵扣了,最终的抵扣数据还是以医院开据的医疗费单据上的金额为准。在具体抵扣过程中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本人或配偶一方予以抵扣,未成年人的医疗费用可以由父母一方抵扣。

新税法关于住房贷款的规定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的利息扣除,如果纳税人拥有两套以上的住房则不能再享受贷款利息扣除。至于在具体扣除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予以扣除,但扣除方式一经确定之后在一个纳税年度之内不得进行变更。相比之下新个税法对住房租金的规定相对复杂一些:如果纳税人是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居住,那么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如果纳税人在上述以外的城市居住,那么就要视其居住地的户籍人口数量多少而定——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那么住房租金支出只能由在租房合同上签字的人予以扣除。另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有住房租金支出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两项扣除,纳税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予以扣除,但一经确定之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新个税法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是: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那么可以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费用支出。那么如果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呢?这种情况可以由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具体每个人的分摊比例可以由兄弟姐妹协商约定,也可以由被赡养的老人指定,一般来说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具体的分摊方式和额度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之内不得变更。如果同时赡养了两位及以上的老人,那么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而言:被赡养人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他网友观点

西门观点:在这个网络信息时代,如实填写最划算,不然就是涉嫌偷税漏税。

新年2019年刚刚开始,个税问题成为所有人关注和关心的问题。以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只是少数人关心的问题,因为很多隐形收入的确难以控制。

征收个税的目的除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外,还有一个功能是调节收入差距。从个税税率看,收入越高,税率越高,比如,3000元以内3%,3000元至12000元10%,12000至25000就是20%,80000元以上45%。所以,越是高收入,个税越高,起到一个调节收入差距的目的。

有人会说,个税再高也还是比我们争得多,这个问题要正确认识,我们国家的收入分配原则就是多劳多得,人家比你贡献大,收入就应该比你高,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合法收入,法律都会保护。

从2019年元月一日开始,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尽管大多数人工资有所提高,但仍然在免征范围内,因为,除了扣除起征点5000元外,还要扣除其它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六项费用,所以,月收入在七八千元以内的人基本上都可以免交个税。所以,起征点提高,对普通工薪族有好处。

再说题主的问题,个税如何填写最划算?这个问题本身含有避税甚至偷税漏税之嫌。

以前,个税征收由单位提供收入数额,然后由银行代扣,到底多少,税务部门也搞不清,所以偷税漏税很普遍。

从今年起,养老保险和个税征收都由税务部门直接征收,你每月或每年都有哪些收入,收入多少,只要输入你的身份证号码,都清清楚楚,一点也漏不了。因为,我们无论在哪里领钱,都要身份证,都要通过银行。

如今,个税征收第一步是自己向税务部门申报,下载一个个税征收APP即可。但不要认为是自己申报就存侥幸心理,不要以为我这笔收入税务部门肯定不知道,所以,不填写。

不想申报的大都是大额收入,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出,还必须得缴纳不说,可能会被作为失信人员收入网络,甚至涉嫌偷税漏税罪。

所以,自己申报个税,最好如实填写,这样最划算。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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