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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对于初创企业的股权出让比例要求超过百分之五十,是否合理?

2022-01-31 11:54 作者:小马说券 围观:

小马说券回答您的问题。

我觉得投资方的要求并没有不合理之处。投资方要求的是项目的控制权,企业要求的是投资方的资金,各取所需。没有人会对自己无法掌控的项目投资,何况你给投资方的只是个预期。

从投资角度来说,投资方只会对自己的项目耗费人力和资源,没有控制权鼻子被别人牵着走,你愿意吗?

企业这种想法有一种不自信蕴含其中。首先,对项目有十足的把握,为什么要找人投资,自己筹资一样可以做,做出成绩还怕资本市场差钱吗?然后,只要能够获得大量的盈利,控制权真的很重要吗?一个亿的利润,足够让你去投无数的初创公司了,这家公司的控制权重要吗?最后,只要有真本事,有钱还不能弄出第二个成功企业吗?

要明确你现在缺什么,你缺的是钱,而投资方并不缺项目。

谈条件是在大家平等的条件下,一个不平等的谈判如何要求条件平等。

回答的有点零乱,就是想告诉你,不要去过分要求,完成你想完成的,当你有了足够的实力,天平自然会偏向你。

望能解惑,赞和评论是我回答的动力,欢迎关注,了解更多投资理财资讯。

其他网友观点

这就是不花一分钱,买了你们的项目的意思,因为注资200万,占股51%,实际上就是有了绝对控制权嘛。这要看你们项目的自身情况决定了,是做大蛋糕后分一口,还是做大蛋糕后分出去一口,不了解具体项目不好说。

其他网友观点

一般而言,股权出让超过30%就要谨慎了!如果有其它限制条件,那么出让比例还是可以考虑的,同时在条款上要有对投资人的相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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