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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意经营失败无力偿还贷款本息,已经逾期两年多,现在银行说只还本金,是套路吗?

2021-12-31 12:31 作者:开伟观察 围观:

按题主的描述,这应该不是套路。银行放贷也是为了赚钱,而题主的贷款已经逾期两年多,显然催收已经没有多少效果,而银行还可以选择诉讼、处置抵押物或者直接打包转让给资产处置公司等手段来挽回损失。

01诉讼讨债成本高

诉讼费时费力还费钱,银行最终目的还是要回贷款资金,要知道银行往往很多贷款对象,而并不止你一个还不上,如果每个逾期都要到法院发起诉讼的话,显然要增加不少成本。

02债务打包转让是要打折的

逾期两年未还,这笔贷款已经被划到不良资产里,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常规操作之一就是打包项目转让给专业的资产处置公司,不过这种高风险的资产要有利可图才有人愿意接手,所以转让价相对于贷款本金是要打折扣的。转让不良资产以后银行还是会损失一部分的本金的。

至于处置抵押物,如果有的话银行早就收走了,哪里会留给你。

而银行的利息及罚息是很高的,有些逾期时间长一些甚至利息要比本金还多,本就是还不起贷款的人一看更不想还了。这样恶性循环下去,就可能变成坏账,所以银行为了要回本金,也为了吸引像题主一样的贷款人还钱,放弃利息只要求本金还是有可能的。

这简直是喜大普奔哇,要知道银行可不是善男信女,欠银行钱不仅会影响个人日后贷款、出行、高消费等,甚至影响子女读书。能协议只还本金一次性解决掉这个麻烦再好不过了!如果有条件的话,还是建议还掉一劳永逸。

还款完记得要让银行出具放弃追讨利息、罚息的声明及还款票和利息结算票,要把口头承诺落实到纸面上。

其他网友观点

恭喜楼主,这大概率是真实的,并不是套路,请一定要珍惜此次机会,想方设法把本金偿还了,把不良记录清除,以便日后东山再起!

1.逾期两年,银行协商只还本金,是在做不良资产的最后处置。

银行对于逾期的处理,在不同逾期额度,不同逾期时间的策略不一样。例如,额度比较低的,采用电催,若超过一定时间直接做坏账处理,或批量低折扣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催收公司。对于额度较高的逾期用户,银行的催收力度会加大一些,可能涉及上门催收。

楼主逾期两年多,按常规操作已经计入坏账,做不良资产处理,已经转让给第三方催收公司。现在说只还本金,可能是催收公司的策略,因为催收公司是打折拿的债权。

2.楼主逾期两年,如果金额比较大,必然个人已经进入老赖黑名单,在还本金时,要确认好是否可以去除黑名单。

假若楼主欠款额度比较大,那么逾期这么久,毫无疑问已经进入老赖黑名单,别说无法向金融机构借钱,例如房贷车贷,就连出行住宿甚至小孩读书都会受牵连。故在协商归还本金的时候,把协议看清楚,把相关债务一次性解决好。

3.如今我国信用体系在加速建设,未来对于老赖的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以后再向银行借款时切记要量力而行!

总而言之,对楼主而言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竭尽全力偿还吧。

东山再起,指日可待!

大南山伯爵,NUS博士后,操盘近百亿P2P平台实现零逾期零坏账,资深金融人士,欢迎关注交流。

其他网友观点

我来回答:我浦发银行额度3万,逾期一年多,复息加罚息,一共4.9万。银行找我表示可以只还本金,最后我和银行协商分54期还款。

这是我本人的真实案例。

可能会有网友问我,为什么只有3万的额度,却还要分54期来还?每期多还点不是上岸更快吗?

回答:我每个月不止还浦发银行一家,我还有其他银行要还,而且其他银行额度额度比这个更加高,这也是我为什么能协商分长期的原因。

去年十月的时候我接了个电话,是浦发银行的法务律师,他说我的案件现在已经到了诉讼阶段,如果想要还款的话可以进一步协商本金还款,我当时觉得浦发只有3万块,也不是很多,如果可以协商的话试试协商本金分期还款。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就加了对方的微信,结果对方给我发了一个减免的申请表让我手写按好手印发给他就行了。我把情况跟对方律师说明了,态度也很诚恳,我想还钱,现在这个机会也是大好的,但是我没有办法一次性还那么多钱,是否可以协商本金分期。

对方律师是个女律师,说话很和善,也很积极地帮我跟银行进行沟通,很快他回复我,可以分期,但是需要我提供其他银行的债务证明(就是其他银行的逾期截图)还有先首还本金的30%再谈协商分期的事。

首还本金的30%,也就是9000元,那对我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数目,我当时没有马上答应她,只说现在很困难,没有办法拿出那么多钱,等家人回来看看能最多能凑出多少钱尽量多凑点。

那天我没有回复她。不要说我卑鄙,谈判也是要有节奏的,我当时也确实没有那么多钱去付这个首还款。

第三天的时候,女律师再次找我,问我能凑出多少,我告诉她,我最多只能拿出10%,因为养孩子要花钱,租房水电,还有生活费,我一个月只有2000元工资。我说的是实话,一个月2000元,每个月25号发薪,我把发薪的工资条发给对方看了。

对方说银行同意了10%的首还方案,分期最长只能分30期,每个月还款900元,只是她的权利范围以内的。

其实我打算每个月还款500元,这样我还其他银行的压力也小一点。所以,当对方说要每个月还900元时,我其实是不赞同的,我告诉她,我每个月最高只能还500元,如果后期我孩子长大点,我换个收入高一点的工作,我可以每个月多还一点也没有关系。

这个阶段僵持了几天,那时候我只给对方发了截图证明,首还款也没有付,手写的申请书也没有给她,因为在没有谈拢以前,我不想给对方任何承诺,否则到最后谈不拢,对方拿这个申请书说事,我就会很被动了。

过了几天,女律师找我,她说她帮我申请了,银行同意了首还10%,剩余的分54期,每期500元,但是需要跟我有段电话录音作为协议,并且征信上体现“止付状态”。

就这样,我成功协商了浦发银行。我很感谢浦发银行能给我这样的机会,虽然到最后征信上有“止付状态”,但是,人不能把是所有好事都占了,只等还完钱以后再说吧。

其实像我们这样还款困难的用户,在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银行会网开一面。

除了银行的开恩以外,其实个人觉得还有几个原因会让银行是让你还本金。

催收费用高于成本时,还不如给用户直接减免,尽快收回资金。

大部分银行在用户逾期以后,经过内部催收无法收回款项以后,他们会把催收工作外包给第三方催收公司,银行会按照催收回款给催收公司结算费用。所以,当这笔债务经过多次催收没有收回时,选择只还本金也是银行的一个策略。

如果欠款人真的没有偿还能力,但是有偿还意愿的,硬刚也不是办法。

现在很多人因为欠款还不上,名下没有任何可执行资产的,列入黑名单以后只会让还款拖延时间更加长,甚至有的欠款人因为被执行以后索性不还款的人大有人在,所以,银行在这一条上也是出于人性化的考虑,与其最后什么都得不到,或者是执行困难的,还不如给欠款人一次机会。

至于个性化分期这一条,大家可以参考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行可以于本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最长不得超过5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还款协议的,发卡行及其发卡业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协议的情况下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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